何 芬:心存正义 无愧天平 铭记一名法官的责任与担当

2022-10-24 15:26:40 阅读量:16499

何芬,女,1976年11月出生,汉族,中共党员,苏州大学法律硕士,1998年进入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工作,先后在该院执行局、立案庭、民一庭、民二庭、少家庭工作,现任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、一级法官。

参加工作二十多年来,何芬把人生中最美丽的光阴都献给了基层审判事业,始终坚定信仰、初心不改,先后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,个人二等功1次,个人三等功1次,荣获“全国优秀法官”、“中国好人”、“人民法院十大亮点人物”、全国巾帼建功标兵、“江苏好人”、江苏省“最美法治人物”、全省优秀共产党员、泰州市最美“法治人物”等荣誉。

在高港有这样一位女法官,对待群众总是笑脸相迎,对待不法分子却嫉恶如仇,她就是高港区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、立案庭庭长何芬。她二十多年如一日,在角色转换间,用女性的细腻和对百姓的柔情、对罪犯的烈焰,维护着社会的公平正义,忠诚履行着一名法官的神圣职责。

事不避难 行不畏艰

她是同事眼中的“巾帼英雄”

自1998年12月进入高港区法院工作以来,何芬一直坚守在基层审判一线,她起早贪黑、任劳任怨,把最美好的年华奉献给了基层审判事业。何芬热爱审判工作,业务能力很强,近五年共审结各类案件1220件,无一例改判案件。因为成绩优异,光荣获评“全国优秀法官”。她常说:“荣誉代表过去,当一回先进,就得做一辈子标杆”。

作为高港区法院有名的调解能手,别人不愿意接的案件,她都是主动接;面对急难险重任务,她都是迎难上。群体事件是人见人怕的“烫手山芋”,何芬每次都是二话不说接下来,并用最快的时间介入解决。2016年底,发生了一起因某房地产公司一再推迟交房,引发110户业主联名上访的群体性事件。何芬接案后了解到,开发商因资金链断裂导致延期交房,但当可以交房时,却又无力赔付因延迟交房产生的数百万元违约金。此时,迟迟无法入住新房的业主,不满情绪已达到沸点。在何芬看来,处理群体性案件,一分钟也不能等!年终岁底的凛冽寒风里,何芬不分昼夜“连轴转”,用5天时间深入走访了50多户业主,之后紧急梳理问题、汇总意见,终于找到了解决问题的突破口:开发商同意以购房者入住后的车位租金抵算迟延交付的违约金。但由于车位属于人防工程,涉及车位租金定价问题,何芬又前后奔波五六天,协调市、区两级人防和物价部门联合现场办公,最终以“巧思”理清“乱麻”,推动双方达成一致。握手言和,化隐患于无形,是何芬工作的最好注脚。

刚柔并济 坚持正义

她是不法分子眼中的“铁面包公”

何芬外表谦和平静,但办理案件却始终坚持原则,不畏权势,不计个人得失,公正执法。在同事眼中,她是办案快准的“多面手”;在不法分子眼中,她是软硬不吃的“狠角色”。

2019年,农民工老李和8名同乡跟包工头到外省清理河道,工程结束了,发包方已结算工程款,包工头却不给老李他们结账。多次索薪无果后,老李和同乡找到何芬求助,用皴裂粗糙的双手向敬重的女法官递上一张张欠条。何芬看到此情此景,二话不说,当天就把案子立好。立案后,打电话、发短信,一直无法联系上包工头,公告不能及时送达。为了当面送达,何芬几次找到包工头的亲友做工作,在亲友的劝说和法律的威慑下,包工头终于露了面,但他拿出一份外省某派出所民警手书的证明,表示工资早已在施工地派出所民警的见证下结清。当时,何芬正在感冒发烧,为掌握真实情况,她顾不上身体不适,随即赶往千里之外的施工地派出所一查究竟。经过核实,包工头提供的证明系伪造。在铁的证据面前,包工头扬言:这个官司要是输了,何芬也不得太平。接下来的几个晚上,何芬数次接到包工头的威胁电话。面对威逼恐吓,何芬早已司空见惯,她随即义正辞严地责令包工头深刻反省,同时依法快速判决。宣判当天,何芬又找到包工头的家人,向他们动之以情、晓之以理、明之以法。慑于法律的威严,感化于亲情的规劝,后来包工头主动履行判决,向9名农民工支付了近11万元“血汗钱”。

这些年,经何芬之手判决的案件过千件,她始终坚持以刚性制度约束自己,用心用情践行“司法为民”理念,在热忱对待当事人的同时,又保持与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距离,不给当事人以“合理的怀疑”,有力维护了一名党员法官的良好形象。

情系群众 一心为民

她是百姓眼中的“温情法官”

长期扎根基层工作,何芬早就深深融入了基层,她和同事探索总结出了以“热心接待群众、耐心倾听诉求、细心审判案件、诚心解决问题、真心排忧解难”为核心内容的“五心”群众工作法,群众只要有事找到她,她总会尽自己所能帮助解决。时间长了,“有难题,找何芬”成了老百姓挂在嘴边的一句话,经常会有一些当事人“慕名而来”,点名要何芬办理他们的案件。何芬总会不负众望,用自己细腻的心思,从细微处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,巧妙调解一桩桩疑难复杂问题。有时候,她还会用一些别人想不到的金点子,提高解决问题的效果,比如,几年前何芬在院里首开家事庭,并且将庭里原本的硬木椅换成了软沙发,原被告席卡换成“丈夫”“妻子”“父亲”“母亲”“儿子”“女儿”等,营造出一种家的氛围,用通俗、接地气的语言进行调解、沟通,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。高港法院还先后在辖区内设立了九家“何芬法官工作室”,开展就地立案、就地调解等工作,得到了大家的一致好评。

日常工作中,何芬在判决案件时,总会关注案件背后的“人间冷暖”,尽力为弱势群体解除后顾之忧。2019年,何芬判决了一起子女不履行已达成赡养协议的案件,面对80多岁无家可归、被逼在外帮厨赚钱养活自己的老奶奶,何芬愤怒了,她立刻调查走访,用最快的速度进行判决。为了防止老人再次因赡养问题流落在外,何芬查阅大量资料,创新提出“临时庇护地”概念,判决由儿子提供一间平房,作为老人紧急情况下的临时庇护地。在何芬的帮助下,老人再也没发生有家难回的情况。有一次在基层走访时,何芬了解到70多岁的孔老太因儿子被判刑失去生活来源,她主动跑前跑后帮老人申请到6万元司法救助款,之后每年还自费进行走访慰问。现在,每当孔老太谈起此事,总会眼含热泪、激动不已。

何芬常说:“把平凡的事做好就是不平凡,把简单的事做好就是不简单。”如今,何芬依然在平凡的审判岗位上默默奉献着,以一腔赤诚践行着入党时的铮铮誓言,坚守着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。

来源:江苏高院

编辑:康希

责编:赵倩倩

审核:吴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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